您的位置: 首页  > 研究会在线 > 公告通知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暨第三十二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预通知

2024-06-29  浏览量:18226

正文: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

暨第三十二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预通知

 

 

各位理事、代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对经济法与中国式现代化关系的研究,建构中国经济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促进经济法学科建设和经济法治,由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扬州大学法学院承办的2024年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年会暨第三十二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定于2024年10月25日至27日召开。会议期间穿插召开研究会常务理事会。会议采取全线下形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

承办单位:扬州大学法学院

协办单位: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扬州大学产业政策法研究中心

 

二、会议主题和议题

会议主题:中国式现代化与经济法

研讨重点和主要议题:

1.中国式现代化与经济法基础理论

2.中国式现代化的财税法保障

3.中国式现代化的金融法问题

4.中国式现代化与竞争法完善

5.中国式现代化的其他经济法问题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1.会议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其中,25日报到,26-27日开会。

2.会议地点:扬州会议中心(扬州市邗江区七里甸路1号)。

 

四、参会论文

1.论文应当围绕本届年会的主题撰写。

2.论文提交时间:2024年10月11日截止。

3.论文提交渠道:论文应当按时提交至会议专用邮箱:jingjifanh2024@163.com。

4.根据研究会关于“理事参加会议应当提交论文”的要求,理事应积极提交论文。

由于年会规模所限,非理事作者提交的论文被遴选通过、编入年会论文集或者获奖,不与年会通知直接挂钩。

5.论文请围绕研讨会主题撰写,但不限于参考议题,原则上字数6000-8000字。具体体例请参照《中国法学》,符合学术规范,包括中文摘要、关键词和脚注。

6.论文若无特别声明,视为同意编入研讨会论文集。不同意收录的论文字数不限。

 

五、青年优秀论文评奖

为鼓励和扶持青年经济法学者的成长,研究会将继续组织青年优秀论文评奖。有关要求如下:

1.参评者年龄在40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参评论文应当围绕本届年会的主题撰写。

3.参评论文的篇幅不限。

4.提交论文时请注明:“申请参加青年优秀论文评选”字样;作者的出生年月。

 

六、会务事宜

会务组设在扬州大学法学院,通讯地址:扬州市邗江区华扬西路196号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东区笃行楼;邮编:225127。

参会人员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会务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标准详见附件一。

请参会人员务必填写报名回执(见附件二)并于2024年10月11日前发送至会专用邮箱:jingjifanh2024@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报名回执+姓名”。其他未尽事宜如有疑问可联系会务组。

承办单位联系人:马辉老师:15062846873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

扬州大学法学院

2024年6月25日

 

 

 

 

 

 

附件一: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

相关费用标准

 

 

一、住宿费

住宿费发票由年会承办酒店开具,住宿费标准为:

住宿酒店名称

住宿标准

住宿说明

扬州会议中心

标间   /(含早)

与会场在同一楼宇

会议酒店:扬州会议中心

酒店地址:扬州市邗江区七里甸路1号

扬州会议中心座落于扬州市西区新城核心区,毗临扬州国展中心、运河大剧院、双博馆、体育公园、扬州火车站,距瘦西湖、大明寺、东关街等著名景点仅10余分钟车程,环境优美,交通便利。

 

二、会务费

会务费发票由扬州大学开具,会务费标准为   /人。

 

 

 

 

  

 

 

 附件二: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

暨第三十一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报名回执

 

姓名


性别


是否清真饮食


单位、职称


研究会职务


手机


邮箱


住宿情况(请打,标间最多入住两人)

单人


拟住天数(请打

10

25

10

26

10

27

合住





来扬信息

飞机

      

航班号


火车

      

车次号


自驾/其他

      

车牌号/说明


离扬信息

飞机

      

航班号


火车

      

车次号


自驾/其他

      

车牌号/说明


拟提交

论文题目


年会拟

发言题目


备注:

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