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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参评第五届 “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2022-09-22  浏览量:403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参评第五届

“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经济法学研究会各位会员:

中国法学会《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会字[2022]14号)早已公开发布。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作为推荐单位开展初评活动,将通过初评选出1—3项研究成果向中国法学会评选办公室进行推荐。

现将初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初评的研究成果由个人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

2.初评申报材料包括:《第五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申报成果及附属材料;研究成果作者个人简历、身份证。初评阶段申报书可不加盖单位印章。

3.初评所有材料仅需提交电子版,请发送至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秘书处:CEL2017@126.com。邮件标题为:姓名+成果名称+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初评。确实无法提交电子版的专著等材料,请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凯原楼207室,收件人:经济法学研究会秘书处,联系人: 洪云萧,联系电话:18875130585。

4.初评工作安排。①评选委员会由研究会会长会议成员组成。②初评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回避等原则,对通过审核的研究成果进行评选,按照综合得分排序,择优推荐。③评审委员会将于10月10日左右结束初评工作,评审结果通过研究会公众号及经济法网(www.cel.cn)公示5个工作日。

5. 联系人:洪云萧,18875130585。

 

注:评奖的各项具体要求请见中国法学会《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