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经济法实务 > 实务动态

新修订的反垄断法8月1日起正式实施 重点关注互联网、医药等民生保障领域

2022-08-02  浏览量:157

正文:

8月1日消息,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积极稳妥开展反垄断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认真贯彻实施修订后的反垄断法,积极稳妥开展反垄断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重点关注互联网、公共事业、医药等民生保障领域。

据了解,新修订的反垄断法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2008年我国首部反垄断法实施后的第一次大修。据新修订的反垄断法总则中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以及平台规则等从事本法禁止的垄断行为”。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6月8日消息,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21)》(简称《报告)》显示,2021年全年查处各类垄断案件175件,罚没金额235.92亿元。

互联网行业各类垄断案件占比达74%

其中,来自互联网行业的各类垄断案件占2021年反垄断案件总数的比例高达74%,互联网行业反垄断罚没金额占比则达到92%。

记者留意到,《报告》罗列了几个互联网行业的经典案例,当中包括,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美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虎牙公司与斗鱼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合并案;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等。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董毅智律师表示,修订反垄断法对商家和消费者来说是良好契机。比如说很多互联网平台利用优势地位,给商家制定一些不合理的政策,这种情况可能是会越来越少的。对消费者来说,可以追求更好的服务或者更好的选择权。

海南伊顺药业涉嫌垄断领20万罚单

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报称,海南伊顺药业在销售一款独家产品时,与经销商达成了“限定最低转售价格”的垄断协议,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海南省市监局决定对伊顺医药处以20万元的罚款。

医药产业战略顾问周树表示,随着集采价格谈判、医保限价政策推进,药品器械价格大幅下降,医药企业却仍想维持院外零售市场既有的价格和销售体系,但是事实说明,限定最低转售价格的垄断协议将面临监管和法律风险。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对医药行业的反垄断力度,《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显示:2019~2021年间,相关部门共查办102件医药行业垄断案件,累计罚款达9.5亿元,其中也涉及了不少知名企业。

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反垄断执法机构持续强化医药、建材、公用事业等民生领域垄断协议执法。14年来,共查办医药领域垄断协议案件11件、罚没金额约10亿元,查办建材领域案件25件、罚没金额近14亿元,查办公用事业领域案件14件、罚没金额约2亿元。

互联网行业反垄断经典案例

2020年12月2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二选一”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2021年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82.28亿元。

2021年4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美团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同年10月8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美团停止违法行为、全额退还独家合作保证金12.89亿元,并处罚款34.42亿元。

2021年7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禁止腾讯系虎牙公司与斗鱼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合并案。

2021年7月2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责令腾讯解除广受诟病的网络音乐独家版权。


版权声明: 广州日报2022年08月02日 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