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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通知 |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第32期“经济法30人论坛” 暨华东政法大学第二届区域经济法治论坛邀请函

2022-07-28  浏览量:12647

正文:


尊敬的_________先生/女士: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提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应结合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鼓励新老经济圈、城市群等区域,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前提下,优先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区域合作机制,积极总结并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应当看到,在旧制度松绑与新制度缔造中,区域发展差距与利益冲突问题仍然存在,区域经济法治建设滞后是主要诱因。同时,在建设与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背景下,促进与完善区域经济法治建设又是化解前述问题的重要路径。


2020年8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华东政法大学产业与区域经济法制研究中心以“区域协调发展的经济法回应”为题举办了“第20期经济法30人论坛”暨“首届区域经济法治论坛”,会议获得良好社会评价和学术效果。有鉴于此,拟以“统一大市场与区域经济法治”为主题,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举办第32期“经济法30人论坛”暨“第二届区域经济法治论坛”,继续围绕全国统一大市场与区域经济法治基本理论、全国统一大市场与区域经济一体化法治、全国统一大市场与特殊经济区法治、全国统一大市场与问题区域法治等专题汇集智慧,共商研讨。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牡丹江师范学院和华东政法大学产业与区域经济法制研究中心共同承办。诚邀广大专家学者惠赐稿件,分享高见,交流成果。会议成果将以“成果要报”形式,通过中国法学会报送国家重要部门,以期回应时代需求,丰富我国经济法理论研究成果。现将有关会务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论坛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

承办单位:牡丹江师范学院;华东政法大学产业与区域经济法制研究中心


二、论坛研讨问题

 会议主题:全国统一大市场与区域经济法治

研讨重点和具体议题包括但不限于:

(一)全国统一大市场与区域经济法治基本理论

(二)全国统一大市场与区域经济一体化法治

(三)全国统一大市场与特殊经济区法治

(四)全国统一大市场与问题区域法治

 

三、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线上”和“线下”同步方式举行。

(一)线上会议

采用腾讯会议方式,会议号在会议议程中发布(特设博士生专场)。

(二)线下会议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牡丹江世茂假日酒店,2022年10月5日报到,10月6日全天会议研讨。


四、 参会论文 

1.论文请围绕论坛主题撰写,但不限于参考选题,字数6000字以上。具体体例请参照《中国法学》。

2.论文提交截至日期为2022年9月20日,请将论文word电子版发送至qyjjf30rlt@163.com。邮件正文请注明作者个人信息,包括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论文若无特别声明,视为同意编入论坛论文集。


五、 会务与防疫事项

1. 本次会议不收取会务费,由承办单位承担线下嘉宾在论坛期间的住宿、资料和餐饮等费用,往返差旅费自理。

2.因本次会议时间正值旅游旺季,需提前预定酒店,请各位参会代表于9月20 日前填写参会回执并发至会务组邮箱qyjjf30rlt@163.com。请您在《与会回执》中将参会方式、发言题目、往返行程等信息填写完整,以便安排会议议程,做好会议服务。

3.根据当地防疫政策,中、高风险地区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市、区)的参会人员请选择线上参会,其他地区视我省届时防疫政策而定。


六、 会务联络人

曹书老师,联系电话:15846781289(同微信),电子邮箱:mdjcs@163.com

陈婉玲老师,联系电话:13761677489

感谢您的支持与参与,谨祝工作顺利、健康如意!


主办单位: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

承办单位:‍牡丹江师范学院

华东政法大学产业与区域经济法制研究中心


2022年7月20日